|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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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杭州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07年度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和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审范围
杭州地区的企事业单位,从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工作,并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所规定条件,经所在单位同意,主管部门委托,均可参加推荐评审。
二、时间安排
申报、推荐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材料务必在8月15日前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政治处812室(地址:中河中路275号)。
三、申报程序及条件
(一)申报程序
申报中级和高级任职资格的需经本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由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直接报送相应专业的评委。为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申报对象填写的业绩、资历、论文、著作和提供的证件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进行3—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如实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确认表》以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二)条件
1、外语要求。申报中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上人员,外语可不作为申报的必备条件;申报副高级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须参加B级考试合格并提供证书原件。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考试B级合格证书的,合格证书继续有效。
2、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要求。申报中级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高级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须取得相应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3、符合外语或计算机免试的人员,需填写《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审核表》,并附有效证件复印件。
4、申报对象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除退回评审材料外,按有关规定三年内取消评审资格。
四、申报材料要求
1、送审材料清单一式一份(贴在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级一式三份,高级一式四份(可从杭州市人事人才网下载)。
3、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一份。
4、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材料一套。
5、《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中级一式20份,高级一式35份,材料必须打印,一律用A3纸,左边须留有4厘米空白装订,并加盖填表单位公章。
6、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水平的论文、著作、译著、研究报告、工作总结及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中级一式一份,高级一式二份。申报高级职称的需附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表》。
7、申报人学历证明、现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8、外语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需填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及证明材料一份,经当地区、县(市)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
9、破格晋升人员需填报《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四份,并附有关材料。
10、《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确认表》一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需本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11、申报高级职称的同时需交一寸免冠近照二张(办任职资格证用)。
12、单位送审报告单(委托书)一份,评审对象花名册一份,送交前须经所在区、县(市)局(公司)人事(职改)部门签署意见并盖章。
13、其他按规定需报送的材料。
14、材料中的复印件务必加盖本单位公章。
15、报送评审材料按《送评材料装订要求》装订。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邵明联系,电话:87152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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