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陕西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准入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4
  日前,从陕西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为确保上市的蔬菜、水果、畜产品等农产品安全放心食用,今年4月起,陕西省各设区市政府所在地将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从9月起,在所有县(市、区)也将实行这项制度,并逐步扩大到乡镇和主要农产品集散地。

  陕西省要求,无论来自何处的农产品,只要进入陕西省的市场,不仅需具备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报告单,还要随时接受市场或有关部门的抽检。今后,外地同一产地、同一产品连续三次抽检不合格的,该产区的相应品种将受到6个月禁止进入陕西市场销售的惩罚。

  据陕西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陕西将力争到2008年底,使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后逐年稳步提高,最终实现陕西上市的农产品全部达到质量安全标准的目标。
来源:中国质量网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专题讨论  |  建言献策  |  常见问题  |  网站导航  |  隐私声明  |  浏览帮助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版权所有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Copyright 2004-2008 www.hzqts.gov.cn www.杭州质监.cn
地址:杭州市中河中路275号 邮编:310009 网站备案登记号:浙ICP备05079730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32位色,Netscape6.0、IE5.0以上版本浏览器观看
技术支持:思达科技 维护电话:0571-889305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