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07年名牌产品发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的通知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08-01-02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
    为加强对我市名牌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跟踪管理,根据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杭州名牌产品认定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质检总局、省质监局文件通知精神,决定对有效期内的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杭州名牌产品发展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跟踪检查对象
    我市中国名牌、浙江名牌和杭州名牌产品生产企业(2005年、2006年、2007年认定)。
    二、跟踪检查内容
    2007年企业品牌建设所做的相关工作,主要成绩、主要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包括: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等技术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企业技改投入、技术研发、专利申请、科技进步奖励等情况;名牌产品质量水平、市场拓展和竞争力提升等情况;企业品牌形象策划、广告宣传投入等情况;上缴税金、利润等经济效益发展情况。
    三、跟踪检查方式和上报时间
    跟踪检查以企业自查为主。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在认真填报《2007年名牌产品发展跟踪表》(见附件,统一用Excel格式,电子表格在杭州质量网www.hzqts.gov.cn下载)的基础上,对照跟踪表各项内容,对本企业2007年品牌建设工作进行认真全面的总结(2000字左右),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工作总结和跟踪表务必在1月12日前以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其中,市属企业直接报送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管理处)。逾期不报的名牌产品生产企业,将予以通报批评。
    各区、县(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负责辖区名牌产品发展情况的跟踪检查工作,及时掌握辖区名牌企业在品牌战略推进方面的有关情况,对出现质量管理滑坡、产品质量发生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其及时整改。对企业填报的跟踪表数据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上报数据质量,并对跟踪表进行汇总,汇总表及各企业品牌建设工作总结在1月15日前以电子版本形式上报市局质量处。不明事项请与我局质量管理处联系,联系电话:87152570,87152569。
    附件:1.2007年名牌产品发展跟踪(汇总)表
          2.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联系表
          3.有关指标解释说明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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