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作者:陈建山 发布时间:2008-0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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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下沙高教园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下沙分局决定自4月中旬至7月下旬集中时间、力量,开展高教园区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认真清理经营主体资格、严格落实商品准入制度、严历打击食品违法行为。
行动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4月中旬至5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实地走访调查,向经营者宣传开展 “百日整治”行动和加强企业自律制度建设的目的和要求,同时做好调查摸底和信息采集工作。
第二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为全面实施阶段。主要内容是以食品经营主体资格、食品准入制度、食品质量、食品经营行为等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该规范的规范,该查处的查处,彻底解决高教园区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经营食品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问题。
第三阶段(7月1日至7月中旬)为巩固提高阶段,认真总结整治工作经验,巩固整治取得的成果,针对高教园区食品安全监管的特点和要求,不断完善监管执法制度,建章立制,建立起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通过这次“百日整治”行动,将进一步明确食品安全的监管责任,提高工作责任意识和安全隐患意识,提高对高教园区食品安全的控制能力和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的能力,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从而有效地解决高教园区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为广大师生把好“入口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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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下沙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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